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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
澄城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是主管全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工作、推行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昙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规、政策,拟定全县人事管理办法综合管理全县人事工作;拟定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适应县情的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
2、制定全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和结构调整、工资分配的政策;编制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工资总额计划和增人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工作。
3、贯彻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依法对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监察:贯彻执行国家公务员管理法规政策,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依法对全县公务员实施综合管理。
4、研究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的政策法规,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5、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三三人才”和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推荐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的推行工作;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的审验、核发工作;负责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负责全县农村乡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6、贯彻国家有关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制度和离退休的政策法规;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工资福
利与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企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待遇、
伤亡定性;因病丧失工作能力的鉴定工作。
7、拟定促进城乡就业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劳
动力市场的发展规划;组织肄大健全就业服务体系;负责劳动力市场的管理;执行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制定职业介绍的管理办法;负责全县劳务输出工作,制定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有序流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8、负责全县人才市场的行政管理和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贯彻执行人才流动的政策法规指导,发展和规范人才市场;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就业指导、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二作:承办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承办县上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有关干部、工人政策性安置工作;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千部安置政策。
9、贯彻执行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和劳动合同、集体合
同制度,负责全县劳动合闩签定和鉴证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劳动争议处理,主持县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聘任仲裁员,组织实施仲裁庭办案制度,依法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负责对用工单位和劳动者执行劳动政策、法规的行为进行监察、审核并发布企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按照国家招工政策,根据人事部门编制和计划,办理县级事业单位用工的劳动合同鉴证手续,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推荐企业劳模。
10、执行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的实
拖意见;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和就业准入制度,执行职业技能鉴定政策;制定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以及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划及政策并实施管理;负责职工就业前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在职培训;负责各类职业培训实体发布职业技能培训招生和用人单位用工信息广告的审批和管理;制定劳动预备制度实施意见;指导技工学校和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
11、贯彻执行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的各项政策法规;制定全县
引进国外智力计划斗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引智项目的执行质量、经费使用情况;推广引进国外智力项目成果。 12、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资宏观调控的政策和措施,审核县属和中、省、市下放属地化管理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负责工伤认定工作;组织企业职工伤残鉴定工作。
13、监督检查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农村养老、失业、医
疗和企业人员工伤、生育保险的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具体政策的执行情况,对所管的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所属的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
14、承担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的宣传、统计和信息调研工作;负责对政府系统和政府部门的人事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负责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的标准化工作
15、负责执行国家奖励表彰制度;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及奖励表彰人员。
16、综合管理全县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
17、承办县政府管理的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有关享宜。
18、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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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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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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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力;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议案的督促办理;负责印鉴、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重要文件起草、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保卫和接待工作:拟定全局综合性调查研究计划,督促落实并进行重点课题的调查;负责局机关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财务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系统年度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和奖惩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
展机关和下属单位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承办局机关法律事务,牵头处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承办本局业务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二)人才流动开发股(澄城县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
负责人事人才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监督检查人事人才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研究拟定全县人事人才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制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规划、工资总额计划和增人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企业单位吸收录(聘)用干部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非公务员身份管理人员的管理及行政职务的审批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退休的审批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负责全具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县人才资源规划、预测工作;指导全县人才流动和开发工作,贯彻执行人才流动的政策法规;管理县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调配工作;协调指导二次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承办县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我县重点建设、科研项目所需人员的筹集引进,承办县上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政策的落实;配合有关股室协调安置军转干部随调家属工作: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公务员管理股
负责全县国家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非领导职务设置录用、考核、奖励、职务升降、职
务任免、竞争上岗、轮岗、回避、辞职、辞退、纪律、惩戒、申诉、控告等工作;负责全县国家公务员及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我县从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选拨录用的预备公务员下派锻炼管理和分配安置工作;负责全县国家公务员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奖励的综合管理工作;办理县政府管理
的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事宜等;负责全县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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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科技人员管理股
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三三人才工程”和“百
千万乡土人才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有突出贡献专家、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拨管理;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贯彻执行我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及工勤人员的聘用、考核、任免、培训、奖励、惩戒、辞职、辞退等政策法规。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和管理工作,按照权限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宙验、核发工作;负责全县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与岗位设置的核定和检查工作;负责全县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组织工作和中、高级专业技术职
称资格审核上报工作:组织全县经济、职称外语及管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试工作:负责会计、卫生、计生系列资格考试的审查、颁证工作:办理专业技术人员“农转非”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
(五)就业服务股
负责城乡就业规划:拟定劳动力市场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划并
监督实施:拟订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规划和政策厂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负责就业服务事业发展规划,促进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发展,负责全县和区域性劳动
力流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以及农民进城务工的管理;办理有关工人流动就业和安置手续;拟订全县职业技能培训的规划和政策;提出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地及相关行业标准的意见;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贯彻执行劳动预备制度实施方法:负责再就业服务中心和技工学校的管理;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培训机构的发展: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负责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教材建设和评估认定;负责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负责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培训。
(六)社会保障股;
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农村养老保险;医疗和工伤、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
企业单位正常退休和政策性提前退休人员的退休审批:拟订失业保险的政策与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失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和规则;执行失业人员疾病、生育和死亡的有关待遇政策;负责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建设规划;执行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拟订补充养老保险规则和政策;管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执行医疗保险的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拟订医疗保险费用社会统筹政策、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政策;拟订医疗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政策飞规划:组织拟订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及支付标准:负责拟订本县定点医院、药店的管理办法及费用结算办法;负责监督检查城镇企业职工疾病工伤停工治疗和生育期间的待遇政策及标准的落实情况;执行补充医疗保险的规则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工伤、生育保险的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统筹政策;拟订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拟订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政策、规则;组织拟订工伤医疗、生育医疗的药品、诊疗和医疗
服务设施的范围及支付标准:组织拟订工伤和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以及劳动鉴定机构管理规则。拟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基金管理规则:监督机关事业统筹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和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情况,受理投诉举报,查处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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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劳动保障监察股
负责宣传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飞法规;负责制
定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政策、规定和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县属各类用人单位、辖区外单位在太县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及省市授权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兼职劳动监察人员的管理、培训和监督工作;负责各类职业中介机构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各类职业培训实体发布职业技能培训招生信息和用人单位发布用工信息的审批和管理。
(八)劳动争议仲裁股
承担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执行劳动争议仲裁的有关政策、规章;组织指导全县开展劳动合同鉴证工作:组织
调解、处理县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争议案件:组织实施劳动争议仲裁员、仲裁制度:指导基层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负责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普及:负责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审核。
(九)工资福利股
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贯彻执行中、省制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和政策,负责全县机关非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负责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审批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包干和工效挂钩管理工作:负责审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龄计算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婚、产、丧、事假等生活待遇管理工作;发布企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执行企业职工收入分配的政策、法规、措施;审核县属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工资标准;执行企业死亡职工遗属待遇政策;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的岗位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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