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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信访局

电话
6712163

网址

地址
县政府办公大楼 一楼
概况
  • 信 访 局 职 能

    一、负责承办县委、人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信访工作。
    二、及时接待、受理、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三、定期研究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党政领导机关反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四、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向有关部门及单位交办转办信访案件,并负责检查、指导、督办。
    五、负责与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的联系,代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督办信访案件。
    六、协调处理涉及几个部门的信访案件。
    七、做好信访信息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 县委 县人大 县政府
    授予信访局的七项职权

    一、指导考核权
    县信访局是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常设的综合办事机构。负责指导全县信访工作,是全县信访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者。负责提出全年信访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分阶段的工作安排;指导全县基层信访工作,帮助制订信访工作责任制和各项信访管理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对交办、转办案件的查处情况进行检查。根据《信访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通过每年的半年及年终检查考核,对各单位及负责人的信访工作进行实事求是的评析,并将考核结果列入全县岗位目标责任制共性目标考核内容。
    二、交办立案权
    县信访局根据上级和同级党委、政府领导对信访事项指导精神,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信访案件转或立到信访责任单位承办,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互相推诿,拖延压置。对于重要信访转办件和信访立案件,县信访局可直接督促办理,直到报结。
    三、组织协调权
    对重大疑难或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信访问题,县信访局有权通知有关单位负责人共同研究处理;有权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联合调查,或指定具体牵头负责人和承办单位负责查处;协助县领导以约访、接待日来访等方式,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到场,提出处理意见,确定处理方案。对重大信访问题,县信访局可单独或组织有关单进行事先调查,提出意见、建议,供领导参考决策。
    四、查处复查权
    县信访局全面负责信访案件的审查复查工作。对承办单位查处事实不清、办理不当、处理不公的,可退回并责成重新办理,可听取承办单位情况汇报,直接调阅办案卷宗,核实情况,进行重新处理。
    五、结案决定书
    承办各级党政机关单位一般信访案件的审定;负责对上级和同级党委、政府领导批示的要信访处理结果的审理,为领导审定提出建议或意见;负责做出信访人对承办单位复查意见不服的审定;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对办理信访案件的处理有不同意见的,不能协商一致,县信访局有权定论,有关单位必须认真执行。
    六、追究建议权
    对县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压着、顶着、拖延不办的;对信访材料丢失、隐匿、伪造、泄密的;对信访人刁难、歧视和打击报复的;在信访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敲诈勒索给工作造成损失的,县信访局有权自行或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意见,提请县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提交处置权
    对于在走访中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影响国家机关工作秩序,损害接待场所的公共财物;纠缠、侮辱、殴打、威胁接待人员;携带危险品、爆炸品以及管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的信访人,县信访局有权提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领导
领导
职务

局长

姓名
王成生
领导

职务

书记兼副局长
姓名
成永生
领导
职务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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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接 待 组
负责人
电话
  • 一、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日常接待工作。
    二、办理群众 来信访的登记、拟办、转办及催办工作。
    三、做好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全面登记工作。
    四、及时准确上报来信来访月报表,搞好季度、全年来信来访情况分析。
    五、负责群体来信来访的初信、初访、初查工作。
    六、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案信息组
负责人
电话

一、负责上级立案和自办案件的登记、调查、催办、上报、结案归档。
二、做好信访案件的复查复核工作。
三、负责基层网络建设和信访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
四、负责基层信访专干管理、使用、考核、业务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基层信访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五、深入调查研究,提供信访信息或综合分析,当好领导的参谋。
六、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政 办 组
负责人
电话
一、草拟机关内部文件,处理政务,审核文书,做好档案管理及保密工作。
二、核发机关干部,乡镇、部门专干岗位津贴;管好机关财务,日常办公用品,并负责日常事务管理、财税、审计检查工作。
三、组织机关各类政务活动,做好各类会议筹备工作,收集政务信息,掌握工作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修订完善补充各项规章制度,抓好落实。
五、管理好车辆,保证安全行驶。
六、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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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服务

来访接待十不准

一、不准徇私枉法,索贿受贿。
二、不准接受吃请和说情。
三、不准对领导交办的信件问题推诿不办。
四、不准将带有领导批示意见的信件交给当事人。
五、不准委托信访人办私事。
六、不准威胁、恐吓、压制、刁难信访人。
七、不准隐匿、销毁或伪造信访人信件、证件。
八、不准利用职权打击报复信访人。
九、不准将控告举报材料,转告或泄露给被控告、被举报人。
十、不准泄露信访机密。

文 明 接 待

文明接待的“四声、“四一样”、“五心”、“五个一”。
文明接待有“四声”。即:群众进门有问声;听取问题有应声;群众走时有送声;案件报结有回声。
文明接待“四一样”。即:大人小孩来访一样;干部群众来访一样;生人熟人来访一样;初访重访接待一样。
文明接待有“五心”。即:接待群众要热心;听取申诉要耐心;登记内容要耐心;答复问题要诚心;妥善处理要关心。
文明接待做到“五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盆清水洗尘;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解渴;一心解决问题。

来访人员须知

一、必须拥护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有关规定。
二、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不夸大、不歪曲、不诬告。
三、必须遵守《信访条例》和信访部门有关规定,听从接待人员的安排,有理不能乱闹,无理不能上访。
四、集体上访者,应推选3—5名代表,反映共同意见,接谈处理。
五、上访者要文明、讲礼貌,不得影响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不得拦截尾随,谩骂工作人员,对违者,经劝说无效,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来 访 接 待 制 度

1、对来访群众必须热情接待,耐心听诉,稳定思想,坚持原则,讲清政策,讲明道理,做好记录。
2、必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搞好接待和协调工作。
3、对群众来信必须及时呈送批转,不积压,并及时给来访者答复。
4、对集体上访和重大上访,及时和主管单位联系,并向主管领导汇报,积极做好上访人员的疏导工作,避免造成大的社会影响。
5、接待人员要做好信访接待的保密工作,不得随意扩散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
6、做好接待各项情况的登记和数字的统计、上报和综合分析工作。

办 信 程 序

一、收信。及时登记,摘抄群众来信,要求注清日期、序号、姓名、住址、记录反映的主要内容、提出拟办意见。
二、呈办。
1、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因,提出拟办意见。
2、及时送交局主管领导、主要领导阅批。
三、交办。按照领导批示,开具交办单,两日内送交办单位调查处理。
四、督办。信访件交办主办单位后,督促办案单位15日内将受理情况答复上访人并报结果。如信访人不服处理结果,即通知其按有关程序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
五、归档。信访件报结后,登记、造册、归档。

县长专线办。接听、记录、答复群众向县政府反映的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协调处理县政府管辖范围内的信访问题,以《人民来电快报》向主管县长报告,重大问题向县长报告;县长专线电话办公室立案、交办办结的问题,随时以《信访传阅》的形式,上报县委书记、县长、分管副书记分管副县长,做到随结随报;每月对群众的来电情况及办理结果进行一次分析总结并形成局面材料呈送县领导。

关于接待群众来县政府上访的工作
程序及处置办法
(讨论稿)

  为了迅速、妥善有效理好群众到县政府上访,充分发挥信访接待大厅的接待作用,维护政府机关正常的办公秩序,使之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此工作程序及处置办法。

  • 上访群众接待
  • 集体上访的接待
  • 凡发生群众集体上访县政府,信访接待室在座5分钟内向政府办及主管领导报告情况,县政府大门值班人员及大楼内值班人员应对情绪激亢,闯进办公大楼的上访群众进行说服劝阻,并会同信访局迅速将群众动员到信访接待大厅接谈,稳定群众情绪,并按ㄍ信访条例》规定,选出3-5名群众代表,在接持小厅由信访局领导及工作人员了解情况,然后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迅速以口头或ㄍ重要信访呈阅》的形式报告政府分管领导,按领导批示意见,信访局通知涉访乡(镇)或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按时到位,由分管县长或信访局处理。信访部门负责追踪处理结果。
  • 群集访及单个上访的接待
  • 凡发生群人群集上访和单个上访县政府,由信访局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迅速将群众动员到信访接待小厅接谈,并立即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归类整理,由局主要领导审阅,按照实际情况,信访部门能够协调处理的现场协调解决。对于问题棘手信访部门难以协调到位的经请示主管县长召集有关部让协调处理。对于无理取闹,长缠访的上访户,接待人员要做好工作,劝其息诉罢访。切忌简单急燥,马虎敷衍,不能训斥群众,不能恶语相交。更不能拒方门外,激化矛盾。
      二.上访群众处置工作原则及职责
      处置群众上访应当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及时.就地.依法解决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处置群众集体上访由信访局.公安局和政府办公室联合处置。信访的职责是:疏导和热情接待群众,认真听取并详细记录群众反映的问题及要求,根据工作实际,通知需要配合的有关部门领导到场,经协调后,提出外置意见、建议,督促有关方面尽快落实。公安局的职责是: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和上访秩序,对不听劝阻,不去信访接待大厅而在办公楼前和大楼内大声喧哗或有意扰乱办公秩序,聚众闹事等违犯治安管理条例的行为依法采取措施加以处理。政府办公室的职责是:根据群众上访的情况及时通知有关方面的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并参予有关方面的协调处理工作。
       上访群众处置工作程序
  •    上访人数在所不惜10人以下的,由信访局接待室的同志将上访群众疏导并带到信访接待小厅,接谈处理。
  • 上访人数在所不惜10人以上30以下的,信访局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必须到现场做工作很快将群众带到信访接待小厅接谈。
    上访人数在于30人以上方宝剑100人以下的,由信访局分管领导出面,政府办公室文秘科负责人必须到现场协助做工作,积极疏导群众到信访接待大厅,选派代表接谈处理。
    上访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县政府分管信访工作的县长,信访局的主要领导,公安局的分管领导,政府办公室的分管领导立即赶到现场,负责做好工作,保证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半小时内将上访群众领到信访接待大厅选代表接谈。
  • 对涉访单位的通知方式和时间限定
  • 各涉访单位的通知后,要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属政府院内的就应在5分钟内赶到现场城区内的政府直属机关应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距离20公里以内的乡(镇)应在前40分钟之内赶到现场,距离20公里以外的,应在1个小时内赶到现场。
  • 对处理群众集体上访的要求
  • 今后凡上访群众,无县信访局接待室开据的介绍信,不得随意进入机关院内。对集体上访擅自闯入机关大院,机关门卫应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告知先到信访接待室进行登记。有关部门和信访接待人员要热情接待,认真听取反映问题,积极联系解决途径。各工作部门要积极协作,密切配合,绝不允许相互推诿扯皮,绝不允许以节假日或休息时间为借口,有关单位的领导必须按时到场,给以答复。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快处理到头;确属一时无法解决的,要向群众解释清楚屏限期解决;对提出的无理要求,要进行严肃批评,要坚持原则,不能乱开口子。问题处理完毕得到落实后,要将处理结果逐级上报。
      处置赴县上访应明确的几个问题
      对有关单位和领导通知后不到、延误时机或者放任不管的,或者发现群众就同一问题三次上访的,要给予通报批评,造成影响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对上访反映的问题属司法机关受理或正在办理过程中的,以及对判决不服的,由信访接待室通知司法机关将其领去接谈处理。
    对群众上访出现堵塞县政府大门,拦截领导国辆、阻拦围攻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过激行为,信访局和政府办公室要通知公安部门采取措施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处理。
      对在县政府门前滞留和无理取闹的上访人,由公安部门配合信访局迅速将其带离现场。由信访部门通知其所在单位将人带回,并落实好管束措施,不能放任自流
    对个别煽动上访群众堵门或冲击机关或破坏公共财物,殴打伤害工作人员的,公安部门要采取措施依法处理。
  • 对在县政府门口打横幅、举标语、张贴大字报的,公安、信访工作人员要采取措施及时加以处理。
      对未经公安部门批准,在县政府门前游行示威的,公安部门要及时依法予以制止,对不听劝告的,要采取措施强行带离或驱散。
    对未有合法手续,未经许可,擅自对赴县政府集体上访进行录音、录像、非法报道的,交公安部门处理。
      七、要求
      驻县政府机关大院各局、办要教育全体工作人员务必提高警惕,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充分认识处置突发性事件的重要性。个单位要加强值班制度,切不可掉以轻心。严明纪律,落实责任,处置工作必须在县政府机关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政进行,县政府机关大院各单位必须服从指挥,协调一致,密切配合。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发现情况及苗头性问题必须及时准确向有关领导报告,不得贻误时机。
  • 信访工作员和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守职责。
  • 必须拥护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有关规定。
  • 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不夸大、不歪曲、不告。
  • 必须遵守信访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听从接待人员的安排,有理不能乱闹,无理不能上访。
  • 集体上访者,应推选2-5名代表,反映共同意见,接谈处理。
  • 上访者要讲文明、讲礼貌,不得影响机关正常工作秩序,不得拦截尾随、谩骂工作人员,对违者,经劝说无效,交公安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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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集人:郭永峰 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
王宏运 县委常委、县纪检委书记
赵少锋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韦红革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联席会议由郭永峰牵头
成 员:杨发盈 县委办公室主任
李积书 县人大办公室主任
弥振乾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贺宏安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成俊盈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许拴锁 县财政局局长
王成生 县信访局局长
韩安平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刘岳慧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局局长
曹习海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王文超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会民 县法院副院长
张良兴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福民 县民政局局长
廉文山 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局长
桂福生 县建设局局长
弥康民 县农牧局局长
李少锋 县经济发展局局长
范 力 县总工会副主席
雷明岗 县煤炭局局长
成卫东 县社保局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弥振乾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成生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席会议下设五个专项工作组,即:农村土地征用问题工作小组,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惠永斌同志任组长;城镇房屋拆迁问题工作小组,由县建设局牵头,桂福生同志任组长;国有企业改制问题工作小组,由县经济发展局牵头负责,李少锋同志任组长;涉法涉诉问题工作小组,由县委政法委牵头负责,成俊盈任组长;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工作小组,由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廉文山同志任组长。专项工作小组的设置根据工作形势和任务的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澄城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郭永峰 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赵少锋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高德禄 县人大常务副主任
成 员:杨发盈 县委办公室主任
李积书 县人大办公室主任
弥振乾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赵明强 县公安局局长
廉文山 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俊盈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韩安平 县监察局局长
叶泉林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成生 县信访局局长
李会民 县法院副院长
雷澄鸣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址设在县信访局。
办公室主任:王成生(兼)
副主任:成永生 薛 平 张雪梅 刘创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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