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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统计局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统计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完成国家、省、市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二)制定全县统计工作规划、安排、管理办法和地方统计调查方案,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包括驻华中、省、市属单位的统计工作。
(三)组织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情况进行预测和分析,对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状况进行统计和监督。
(四)审定、管理、公布全县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和统计公报,为宏观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五)组织全县范围内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和检查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六)组织指导全县统计改革,抓好统计部门的思想、组织、业务和基础建设。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和业务考核工作。
(七)建立健全全县统计信息网络和数据库体系,组织推广计算机在全县统计工作中的运用。
(八)组织全县重大的国情国力的调查和大型的一次性专项调查工作。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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