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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
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水法》、《水土保持法》等水务方面的法律法规,起草并组织实施有关水务方面的地方规范性文件。
二、拟定并监督实施各项与履行水务管理职责有关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
三、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统一管理全县水源地保护、河道整治和保护、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
四、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河流、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五、制定全县城乡节约用水办法,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和实施办法,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政、水保、渔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的水事纠纷。
七、实施全县水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指导全县水行业的供水和综合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价格、信贷、财务等调节建议;受县政府委托负责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的融资工作。组织拟定全县水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
八、组织指导对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全县重要河流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重点水利工程;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管理。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县内灌区管理及联网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负责城市、乡镇供水水源与自来水管理工作。
十、组织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的规划,组织指导全县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十一、负责全县渔业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渔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主管全县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十二、负责水利科技与教育工作;指导水行业的职工队伍建设。
十三、承担澄城县防汛抗旱、农田基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河流、水库、水电站、抽水站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组织指导全县城市防洪工作。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
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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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
办公室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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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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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党务工作、纪检监察工作、计划生育、工会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负责局务会、总支会及重大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编制全县水利、水保、渔业长远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全县主要河流的综合利用等专业规划;管理全县重点水利工程、以工代赈工程的规划,立项、建设;负责机关财务会计及下属单位财务内部审计、本局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财务预决算、机关养老保险等工作;负责人事劳动、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重要文件的起草和政务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保卫、接待及目标责任制、科技人员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机关事务工作、车辆管理、卫生、小区管理、水、电、暖管理门卫、报刊信件分发及会议管理。 |
政策法规股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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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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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国家水法以及省、市、县有关政策、法规规定,起草并实施地方法规性文件;负责全县水利执法,渔政、水保监督、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全县流域、部门间水事纠纷;负责全县水资源开发利用;承办水务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本行业普法教育工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
农村水利股、防汛抗旱股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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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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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水利股
管理全县农村水利设施,落实有关水费改革政策,管理水费水价;宏观指导全县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农村节约用水、人畜饮水、机井建设、小型水利、水管站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利科技、水利行业综合统计工作,编制全县水利科技教育发展规划;负责全县水利项目工程的实施和管理、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全县农田基本建设工作。
防汛抗旱股
负责全县防汛和抗旱工作,编制全县中长期防汛抗旱规划和年度重点部位的防汛方案及抢险撤离方案;负责水利综合经营管理、县城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工作;负责水费廉政建设;负责全县渔业、水产工作;负责全县河道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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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服务 |
| 水土保持“两费”征收的项目、标准、依据
收费项目:水土流失补偿费
水土流失防治费
收费标准:(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水利厅1994年12月7日陕水发[1994]69号通知印发)
一、水土流失补偿费:
1、侵占或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应按当年恢复同等数量和质量的水土保持设施所需的实际费用征收;
2、损坏地貌、植被的,应依据破坏面积,按每平方米0.2-0.5元的标准征收。
二、水土流失防治费:(对农民免收)
1、破坏地貌、植被的,按每平方米0.4-0.7元的标准征收;
2、排放废弃固体物的,按每立方米5-10元的标准征收;
3、不便以1、2两项方法计算交纳的,可按生产产品实际售价的3-5%征收。其中部分产品按以下标准征收:
天然气0.0015-0.003元/立方米;
石油10-15元/吨; 石料1.0-1.5元/立方米;
铅锌矿3.0-5.0元/吨;金1.0-2.0元/克;
石灰0.3元/吨;砖瓦3.0-5.0元/千块。
收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通过)第十八条和十九条之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1993年8月1日第120号令发布)第十四条和十九条之规定;
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1994年1月10日陕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十七条和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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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工作站工作职能:
制定全县水土保持各项规划及实施计划;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水土保持技术推广水土保持执法体系建设、管理及监督以及对各项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
水利电力工作队工作职能:
小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管理;乡镇供水、农村供水工程的设计管理;民办水利工程的管理;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的前期工作。
地下水工作队工作职能:
地下水动态观测、水资源调查评价、开发规划、钻机成井、电测找水、机井管理、机泵维修、机井测试改造、节水灌溉及节水新技术推广。
水政水资源办公室工作职能:
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水法规的行政行为作出行政裁决,行政处罚决定或采取其他行政处置措施;负责水行政许可和水行政审批;负责组织征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水利行政性收费及受委托的事业性收费;参与并归口协调水事纠纷;承办应诉、理赔等具体事务;配合公安、司法机关查处水利治安和刑事案件。
抽黄管理处工作职能:
1、管理南乌牛系统的南北支渠和高西干渠、测流桥以上澄城灌区的各级渠道及所属的退水工程和万亩以下的抽水站,代管蒲城县永丰镇坞坭村灌区各级渠道工程。
2、负责干支渠及渠系工程的运行、养护、维修、抢修、防汛工作。
3、负责工程续建、扩建、改建,大修项目的规划、设计、计划编制及实施。
4负责县内灌区支渠和干渠直开斗口以下的灌溉管理及基层行水组织的组建,人员的培训等工作。
5、负责组织田间工程和土地平整工作。
石堡川灌区灌溉管理处工作职能:
石堡川水库澄城灌区灌溉管理田间配套工程的规划、测设、实施和检查验收;农业综合开发、灌区中低产改造;节水新技术推广等。
五一渠管理处工作职能:
担负着县城城区4万余人生活、工商企业生产用水和沿途罗家洼、庄头两乡9个行政村6000多人的生活用水及1500亩农田灌溉用水任务。
温泉灌溉供水管理处工作职能:
1、负责各级抽水站、灌溉干渠、供水主干管道等工程设施的建设、管理,确保设备良好,保证正常供水。
2、负责用水管理,确保设备良好,保证正常供水。
3、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征收灌溉、供水水费。
4、充分利用水渠、设备优势,积极开展多种经营,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逐步实现费用自给。
抗旱服务队:
担负着全县灌溉排水、机泵电器供应维修、设备安装、抗旱新技术推广和提供抗旱信息等任务。
自来水公司:
担负着县城城区4万多人生活用水、工商企业生产用水和各项建设用水的供水管理与运营。
三眼桥水电有限公司:
依据国家政策、法令、承建和经营洛河澄城段的小水工程,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三眼桥水电站作为水电公司的主导产业,装机3750千瓦,年发电量1980万度。
水利塑料厂:
生产PVC-U型φ25-250毫米系列各种管材及塑钢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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