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30日,接贵办转来国家“汾渭平原”大气强化督查交办的督查问题,我镇高度重视,在县环保局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现场指导下,立即组织专业人员按照相关要求,积极行动,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督查问题及整改要求
陕西晟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正在生产,燃煤锅炉未取缔,仍在使用;骨料堆原料棚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全封闭结构,装卸过程中未设置喷淋装置;矿粉上料口未封闭,粉尘直排;冷料仓未按环评要求封闭,粉尘直排等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安装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确保工艺过程产生的粉尘和废气有效收集处理。
二、基本情况
陕西晟达公司位于澄城县庄头镇里庄村,注册资金2000万元,属自然人投资的私营企业,经营范围为公路工程、桥涵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绿化工程的施工和沥青材料销售,立项、土地、规划、环评四项手续齐备。
三、督查问题情况说明
2018年8月30日下达国家“汾渭平原”大气强化督查问题交办单第七号文件,要求于8月31日18:00前完成对移动燃煤锅炉拆除,骨料堆原料棚按环评要求建设全封闭结构,设置喷淋装置;矿粉上料口进行封闭;冷料仓按环评要求封闭。
四、整改完成情况
经2018年8月30日现场检查核查,该公司已对原燃煤锅炉进行了拆除,对骨料堆原料棚进行再次封闭,安装了喷淋装置,并且对矿粉上料口和冷料仓进行封闭。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特此报告
附件:整改资料
庄头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31日
http://www.chengcheng.gov.cn/wcm.files/upload/CMScc/201810/20181012103404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