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确定工资标准
发布时间:2021-07-14 11:06 来源:澄城县政府 作者:人社局 浏览:
索 引 号 010815561-2021-0064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1-07-14

【服务对象】

新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受理条件】

新招录的工作人员、退伍士官(兵)、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正式工作人员,在办理人事、编制手续后可申请确定工资。

【申请材料】

1.新进单位出具的工资变动(调整)实施方案审批花名册一份;

2.新进单位出具的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一份;

3.行政介绍信;

4.单位编制本;

5.聘用文件号(进入事业单位有工作经历的人员的需提供);

6.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资转移单(单位之间流动的人员需提供)。

【办理流程】

单位报送主管部门初审后申报→人社局审核→出具文件

【办理时限】

申报业务后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地点和咨询方式】

县人力资源大楼人社局工资股    0913-6866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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