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渭南市统计局《关于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的通知》的要求,澄城县统计局认真完成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现将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为保证此次核查的工作质量,我县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该项工作进行布置,根据安排对我县所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205-1/-2表进行核查(205-1表: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205-2表:能源加工转换与回收利用表)。本次核查采用了实地核查和企业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完成,排除违规填报情况,确保数据质量。
按照本次核查的指标及能源统计核查信息表设定内容,主要查看企业的工业生产消费量、用于原材料、能源加工转换产出、回收利用、综合能源消费量这五个指标。通过查看企业主要消费能源品种财务、生产、能源部门原始资料,原煤消费企业的各批次原煤热值实测原始记录(热值实测报告等)等基础资料,核实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核查结果显示,企业报出数据基本准确。
核查的企业中填报的能源品种和指标基本准确;核查过程中发现澄城县惠民移民搬迁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遗漏了205-6能源产量表,已及时与市局对接,申请添加。涉及填报205-2表的企业,其填报的加工转换过程与生产工艺流程、设备类型规模等实际情况均一致。根据核查表的设定,核查企业的能源生产、消费、购进、销售和库存数据都能满足能源生产与消费报表间审核公式平衡关系;企业的综合能源消费量计算准确。
为了进一步提升能源统计数据质量,夯实能源统计基础,我们将改进工作方法,具体做到以下几方面:
一是统计执法检查与统计法制宣传并举。既规范企业统计基础工作及统计报表上报行为,又增强统计法律威慑力,以达到提高数据质量、夯实统计工作基础的目的。
二是定期开展统计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企业统计人员业务素质,解决指标计算口径错误、指标内容理解混淆等问题。
三是督促企业健全能源统计台账。加强与企业统计员沟通,使其认识到统计台账的重要性,要求认真整理、完善统计台账,确保数出有据;
四是增强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将能源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常态化,并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自查自纠,立行立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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