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澄城县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范围内 自备水井关闭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3 16:27 来源:澄城县政府 作者:政府法制 浏览:
索 引 号 H1540036-9-2023-0018 成文日期 2023-05-23
发布机构 澄城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5-23
名  称 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澄城县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范围内 自备水井关闭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公文时效 有效

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经开区管委会,各有关双管单位:

《澄城县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范围内自备水井关闭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           

澄城县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井

关闭实施方案

为有效控制地下水超采,科学合理开发利用保护水资源,保障居民用水安全,改善水生态环境,推动县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陕西省城乡供水用水条例》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方针,按照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合理配置的原则,严格程序、分类施策,对城区内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限期关闭和封闭,实现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科学管理和持续利用。

二、关闭范围和对象

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经开区北部片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社区、住宅小区和其他自备水井。

三、关闭目标和标准

关闭目标:2023年9月底前,结合公共供水管网延伸情况,连通一处,关闭一处,将具备供水条件的自备水井全部关闭。

关闭标准:从现状出发,对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依法需要关闭并且年久失修、成井条件差或者因混合开采导致污染的取水井,予以永久填埋;成井条件好、水质水量有保证的取水井封存备用,建立封存备用水井启用制度,特殊情况下,按照规定应急启用。

四、关闭步骤

(一)接通置换水源。自备水井用水户按照公共供水管网覆盖情况,完成水源置换,保证用水安全。

(二)注销《取水许可证》。自备水井用水户接通置换水源并实现安全供水后,由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法注销其《取水许可证》。

(三)关闭自备井。对具备关闭条件的自备水井,按照规定的技术要求实施填埋;依法确定留用的应急备用水源井,按照规定的技术要求实施封存。

五、阶段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3年5月16日至5月19日)

1.水务局做好前期城区自备水井摸底调查工作,同时做好依法用水、节约用水、保护地下水资源和关闭自备水井的宣传工作,唤起社会各界的水忧患、水危机、水安全意识。

2.工作专班对自备水井关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二)集中关闭阶段(2023年5月20日至9月15日)

1.水行政主管部门向自备水井所有权人下达限期关闭水井通知书。

2.自备水井所有权人接到限期关闭水井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技术规范自行关闭,关闭完成后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主管部门报工作专班组织验收。

3.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关闭自备水井的用水户,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自行关闭时间:2023年5月20日至9月15日。

(三)验收总结阶段(2023年9月16日至9月30日)

在集中关闭自备水井工作结束后,工作专班组织检查关闭工作是否有遗漏、是否有擅自启用现象,并完善档案资料。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澄城县关闭城区自备水井工作专班,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水务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全力保障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关闭自备水井工作顺利推进。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水务局负责县城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井的统筹协调、摸底排查、技术指导和资料汇总工作,牵头组织联合执法。

县工信局配合做好诚信制药1眼、中环寰慧澄城秦尧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3眼自备水井关闭工作。

县住建局配合做好矿务局中心社区1眼、董家河矿家属院1眼、新城半岛1眼、古徵公园1眼自备水井关闭工作。

县卫健局配合做好澄城县医院(澄城县中医院院区内)1眼自备水井关闭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做好万俪酒店1眼自备水井关闭工作。

城关街道办配合串业社区2眼、北关社区1眼自备水井关闭工作。

经开区管委会配合陕西群生发电有限公司5眼、陕西三秦能源长宏铝业有限公司1眼自备水井关闭工作。

陕西省水务集团澄城县供水有限公司负责各用水户的管网接入、水源保障、水表安装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关闭自备水井专项行动的经费保障。

县供电公司负责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井供电设施的拆除与供电安全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关闭自备水井工作的新闻报道工作。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关闭自备水井取水许可证的注销工作。

县公安局、县法院负责对妨碍关闭自备水井的单位和个人,依法采取措施。

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包联单位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严肃工作纪律。对在关闭自备水井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虚假关闭和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对拒不配合、阻挠关闭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附件:澄城县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井关闭工作专班

附件:

澄城县城区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井

关闭工作专班

组  长:杜占利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贺宏安  县水务局局长

成  员:刘长生  县法院副院长

           李荣才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马  杰  县信访接待中心副主任

           段锋军  县工信局局长

           贾学斌  县公安局副局长

           臧建成  县财政局局长

           李武民  县住建局局长

           周李鹏  县卫健局局长

           杨东强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泽琳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张长城  县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李文健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王小利  县供水公司总经理

           习  华  城关街道办事处主任

           任韦军  县政府督查室负责人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务局局长贺宏安担任,负责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关闭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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