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省市共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日
省市共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打造农业高质量全域化发展样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领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和质量兴农工作整体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19年底,包装上市农产品质量追溯、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主体质量安全承诺实现全覆盖,县级农产品检验检测实验室通过“双认证”,大幅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到2020年底,整县推广合格证和质量追溯经验,挖掘共建工作中的特色、创新、智慧、亮点、典型,形成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推行和追溯工作新模式。
二、工作任务
(一)依托省级信息化追溯平台,到2019年底,所有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全部纳入追溯、合格证管理。实现包装上市农产品质量追溯“二维码”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全覆盖。
(二)围绕区域特色产品,扩大农业标准应用覆盖面,推进“双品一标”品牌认证管理,规模化生产基地开展良好农业规范、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认证,扩大优势特色区生产规模,认证数量年增长10%。
(三)2019年底,澄城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实验室通过“双认证”。
(四)落实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质量安全责任。2019年底,所有新型经营主体、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质量安全社会承诺,公示上墙,接受社会监督,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签订质量安全承话书达到100%。
三、工作步骤及内容
(一)2019年工作步骤
1.部署动员阶段(2019年1月-6月)
完成对各镇(办)共建工作情况摸底,制定我县实施方案,举行省市共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启动仪式,签署省市共建备忘录,与各镇(办)、各有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
各镇(办)、各有关部门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本级实施方案,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召开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省市共建工作,并于6月底前将实施方案报送县省市共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实施阶段(2019年6月-11月)
建设县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平台,全面推进合格证信息化管理,制定县级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统一标准、规范管理。完成县追溯平台与市级、省级平台有效对接,实现数据共享。将规模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现代农业园区、农民合作社及“三品一标”认证基地纳入追溯管理。
各镇(办)提升涉农乡镇监管站,设立村级协管员。落实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开展农业品牌认证工作。镇(办)、园区农产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完善质量体系建设,提升实验条件,强化检验人员业务能力和素质,开展定量监测工作。
3.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11月-12月)
县级农产品检验检测实验室通过“双认证”验收。召开我县2019年省市共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总结会,邀请省市农业农村部门专家进行指导,听取共建工作意见,对标整改,逐项落实,确保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二)2020年工作步骤
1.部署阶段(2020年1月-2月)
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召开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年度省市共建工作任务,签订目标责任书。
2.实施阶段(2020年3月-10月)
宣传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扩大农业标准应用,开展“两品一标”认证,扩大标准化生产规模。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丰富平台内容,优化平台要素。持续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应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人员培训。
3.整改阶段(2020年10月-11月)
严格对标“五提升三覆盖”任务要求开展自查,查漏补缺、扎实整改,确保成效,总结整县推广合格证和质量追溯经验,挖掘共建工作中的特色、创新、智慧、亮点、典型,形成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推行和追溯工作新模式。
4.验收阶段(2020年11月-12月)
总结报告省市共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成果,并申请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市共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对优化我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一项合民心、顺民意、促发展的大好事、大实事。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共建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完善体制机制,将共建工作纳入日常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分阶段目标和工作任务,确保共建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大投入力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是市对县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保障机制,每年投入资金不少于20万元,确保共建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考核机制。县上将共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通过实行季考评、半年小结、年终考核的方式,对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共建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在全县进行通报,确保共建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澄城省市共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
澄城县省市共建农产品质量安全
提升行动领导小组
根据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市共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渭政办发〔2019〕61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成立我县省市共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由建新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党俊平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问针俊 县政府办主任
张长城 县发改局局长
梁民录 县财政局局长
刘 耿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贺宏安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郑怀璋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周 宏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洪刚 县商务局局长
张晓君 县统计局局长
成九民 县扶贫办主任
韩 勇 县环保局局长
雷晓峰 冯原镇镇长
路陈军 王庄镇镇长
李青青 安里镇镇长
张杨永 尧头镇镇长
孙满盈 赵庄镇镇长
高 松 庄头镇镇长
路 恒 交道镇镇长
詹 辉 寺前镇镇长
党晓军 韦庄镇镇长
卢西芳 城关街道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贺宏安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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