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正文

今年起我省取消财政票据工本费

     近日,按照省市财政部门通知文件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我省取消财政票据工本费。票据相关费用由各级财政部门承担,不再向票据使用单位收取。同时,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保障纸质票据供给,各票据使用单位也要坚持按需领用,坚决杜绝浪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