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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收缴行为,现通过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公布《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陕财税〔2023〕19号)文件。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企业和个人有权拒缴,并可向县财政部门投诉。

县财政局投诉电话:6868920 6868951

渭财发〔2024〕12号渭南市财政局发改委关于转发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