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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民政局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澄城县民政局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建设与民政工作相结合,认真落实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扎实推动“法治民政”建设走深走实,积极营造民政法治环境和氛围,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持续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法治工作落地落实

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成立法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年初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及计划,科学制定依法行政工作方案,与民政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落实依法行政目标管理责任制,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跟进抓、业务股室具体抓,形成法治建设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注重理论学习,切实提高法治认识

一是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重点内容,组织广大干部职工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现场学习和“三会一课”等方式,深入学习上级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县委依法治县工作要求。二是抓好宣传教育。将各项民政法律法规纳入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内容,在广泛开展“书记讲党课”的基础上,定期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并把学习研讨同解决民政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结合起来,增强学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和感染力,激励广大干部职工用创新的思维和办法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三是抓好执法培训。制订年度工作培训计划,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开展“八五”普法法律知识考试,邀请局法律顾问专题讲授依法行政及宪法等相关内容。

三、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民政工作。积极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殡葬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在民政领域的贯彻落实,用法治的思维推进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管理、婚姻登记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地名管理和殡葬管理服务,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依法履行单位职能职责,及时调整权责清单,规范民政行政执法程序,完善民政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主动公开执法信息,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2023年,梳理行政权力42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14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给付7项、行政检查8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备案1项、其他类1项。

(三)完善《澄城县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局党委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民主科学的决策制度和程序。通过完善依法决策和民主决策机制,有效提高了民政部门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四)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教育引导公民正确行使权利,提高法治意识。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基层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指导全县各村(社区)将提升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指导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忠实履行章程规定的法规义务,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澄城。

(五)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通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培训会、压力传导等措施,不断优化民政领域营商环境。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开展2023年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共抽查社会组织22家,其中包含行业协会商会2家,重点检查服务和收费中是否存在违规问题,未发现违法违规收费问题。

(六)加强重点领域依法行政。一是坚决把“保基本民生”放在工作首位,确保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截至2023年底共发放城乡低保金5744.5829万元,特困供养金874.8万元;对659户2301名因突发事件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323.4万元;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6887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183人,共发放资金1199.554万元;为全县13名散居孤儿和8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孤儿生活费108.0942万元。二是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办理结婚登记1504对,离婚登记493对,补发结婚证1360对,补领离婚证46对,办理离婚预约登记714对,办理离婚预约撤销50对,办理省内跨区域结婚登记6对,跨省登记1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8件,查询历史档案1335人次。三是依法办理收养登记,积极宣传收养方面的法律法规,接受收养登记咨询10余次,办理收养登记6例。

(七)建立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并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书》,为民政工作提供法律建议和指导。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明确规定所有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不得作出相关决策,确保文件决策合法合规。

(八)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贯彻落实普法宣教工作要求,把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纳入普法责任清单。指导全县各社工站成立普法志愿者队伍,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分别在清明节、“六一”儿童节、“中华慈善日”、重阳节等时间节点,开展家风家训、慈善公益、文明殡葬、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的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共8场。结合民政日常入户走访工作,依托社工站向民政救助对象宣传民政领域法律法规、民政对象权益等,同时运用民政公众号开设“普法小课堂”,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方便群众通过手机学习法律知识、查看普法案例、开展互动交流,有效增强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