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群众参与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现对新城半岛三期机动车位、非机动车位调整情况予以批前公示。公示期间如您对该项目方案有不同意见,请及时向澄城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反馈。公示期为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7日。具体情况见附件。
联系单位:澄城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13-6738809
澄城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
2023年9月20日
新城半岛小区三期地面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位置调整图.pdf
为便于群众参与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现对新城半岛三期机动车位、非机动车位调整情况予以批前公示。公示期间如您对该项目方案有不同意见,请及时向澄城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反馈。公示期为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7日。具体情况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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