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陕西省征收农用地及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23〕23号),我县组织了征收农用地及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前期工作。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涉及广大被征地对象和征地主体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确保本次调整科学合理,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我局举行澄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3年10月25日上午9:00
二、听证会地点:澄城县自然资源局二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事项:听取听证会议代表对澄城县征收农用地及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的意见、建议。
四、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辖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辖区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与听证事项相关的行政职能部门人员、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4.听证会代表应熟悉澄城县征收农用地及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相关情况,关注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
5.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和法人,请于2023年10月25日前(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本单位营业执照向我局提出申请,申请时应说明听证方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方式。
五、听证会代表参加听证会注意事项:
1.听证会议代表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迟到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不得进入会场;
2.听证会议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3.听证会议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的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4.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严禁在会场无理取闹、大声喧哗。
特此公告。
澄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