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政府序列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受理条件】
因事因病请假15天以上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申请材料】
1.请销假审批单;
2.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3.本人病历、收费票据。
【办理流程】
个人提出书面申请→《请销假审批单》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报人社局→人社局审批备案并抄送主管部门和财政局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办理地点和咨询方式】
县人力资源大楼人社局事业股0913-6866081
【服务对象】
政府序列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受理条件】
因事因病请假15天以上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申请材料】
1.请销假审批单;
2.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3.本人病历、收费票据。
【办理流程】
个人提出书面申请→《请销假审批单》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报人社局→人社局审批备案并抄送主管部门和财政局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办理地点和咨询方式】
县人力资源大楼人社局事业股0913-6866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