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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第一批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陕西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南(暂行)的通知》(陕文旅发〔2022〕75号)、《渭南市委、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分工方案》(渭市办发〔2022〕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县文化和旅游局对全县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审查,现决定对符合条件的21家培训机构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县教育局提醒广大家长和学员,提高维权意识,选择资质齐全的合法校外培训机构,远离证照不全非法机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