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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关于校外培训机构设立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陕西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南(暂行)》的通知(陕文旅发〔2022〕75号)、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陕西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南(暂行)》的通知(陕科发〔2022〕38号)、陕西省体育局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陕西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导意见(试行)》(陕体办发〔2022〕8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促进全县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不断提升优质服务水平,现就校外培训机构设立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立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文化艺术类符合《陕西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南(暂行)》;体育类符合《陕西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导意见(试行)》;科技类符合《陕西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南(暂行)》。

二、设立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营利性机构提供企业名称登记告知书,非营利性机构提供社会组织名称预先核准通知单)2.《澄城县校外培训机构设立申请表》。3.机构章程。4.举办者基本情况、相关资质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5.开办资金验资报告。6.法定代表人、校长、教育教学管理人员、专(兼)职教师(体育类涉及救生员、体育指导员)登记表以及相关资质证明和劳动合同,无犯罪记录证明。7.培训场所房产权属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租赁场所还应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8.面积在200㎡以上至300㎡以下(不包含300㎡)提供主体建筑的一消手续;面积在300㎡以上(包含300㎡)提供消防验收意见书或消防验收备案证明。9.培训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标明建筑面积、实际用于教学的区域和面积)。10.设施设备和培训教材清单明细。11.教学计划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12.建立行政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教师培训及考核制度、收费和退费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员工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

三、办理地点澄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50号窗口。咨询电话:0913-6869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