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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整治涉诈“黑灰产”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近年来,非法买卖、出租、出借银行卡、手机卡(以下简称“两卡”),架设GOIP及固话群呼设备,拨打诈骗引流电话,“跑分”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已成为电信网络诈骗团伙通讯联络、转移资金的非法通道,而且宾馆、电竞酒店、校园周边是此类违法犯罪人员的聚集地,涉诈“黑灰产业”严重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严重侵蚀社会诚信根基,必须坚决依法严惩。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涉诈“黑灰产”违法犯罪行为包括:非法买卖、出租、出借“两卡”的违法犯罪行为;从事架设GOIP及固话群呼设备、诈骗引流推广、“跑分”洗钱等涉电信网络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依法严厉打击涉诈“黑灰产”违法犯罪活动。澄城县公安局持续开展打击涉诈黑灰产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主要对从事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盗窃“两卡”,架设GOIP及固话群呼设备,诈骗引流推广,“跑分”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厉打击。

三、依法严处为违法行为提供便利的组织和个人。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对涉诈黑灰产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进行包庇、纵容。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对有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凡向公安机关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报复、威胁、恐吓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构成刑事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澄城县公安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