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版) | |||||||
类型 | 一级项目 | 二级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文件(文号) | 定价部门 | 行业主管部门 | 备注 |
交通服务收费 |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 (一)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 1.道路停车、停车场(库、泊位):根据收费类区、收费时段、车型、停车时长、昼夜等不同,按每小时1-2元/车位或每次(天)0.5-15元/车位的标准(或相当于此标准)收费,不同车型、不同地区24小时内最高限价12-15元:2.未实行”一费制"的小区停放服务费:每车位每月最高不超过150元(小型汽率)。已实行“一费制”的,住宅小区室内停车场,按照车场类别。每车位每月30-80元或每车位每次2-5元。具体收贾标准见各县相关文件。 | 陕发改价格〔2021〕1834号 | 澄城县人民政府 | 城市管理执法局 | |
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 | 拖车费 | 一类车至五类车辆基价360元~1500元/次(含10公里以内空驶费、拖行费);10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空驶费5元~13元和拖行费15元~50元。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相关文件。 | 陕发改价格〔2021〕1834号等 | 渭南市人民政府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
一类车至五类车辆基价900元~3750元/次(含30公里空驶费、2小时内施吊作业费);30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空驶费5元~13元;施吊作业2小时以上,每小时加收超时作业费180元~600元。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相关文件。 | |||||||
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 | 车辆站务基本服务收费 | 1、车辆安全例检费:按车次收取。 | 陕发改价格〔2021〕1834号、交运规〔2019〕17号、陕交发〔2020〕59号等 | 渭南市人民政府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
公用事业服务收费 | 污水处理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 居民污水处理费 | 每立方米0.85元 | 陕发改价格〔2021〕1834号、渭价发〔2016〕222等 | 授权的设区市、县人民政府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
非居民污水处理费 | 每立方米1.2元。 | ||||||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 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定价文件 | 澄政办发〔2021〕15号 | 澄城县人民政府 | 城市管理执法局 | ||
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定价文件 | ||||||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 公证服务收费 | 证明文件文书类公证收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陕发改价格〔2021〕1444号 |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部门 | 司法部门 | |
证明法律事实类公证收费 | |||||||
司法鉴定服务收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陕发改价格〔2019〕1453号 |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部门 | 司法部门 | |||
物证类司法鉴定收费 | |||||||
住房物业管理费 | 1.未实行”一费制”的,物业服务费:多层住宅0.30~0.65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0.6~1.50元/平方米月(以上费用均不含电梯费和公摊电费):2.《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颁布后,将公摊水电费、电梯费等纳入其中,已实行“一费制”的,多层住宅0.4一0.55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0.9~1.7元/平方米·月。 | 陕发改价格〔2021〕1834号 澄发改发〔2023〕75号 | 澄城县人民政府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
基层法律服务收费 | 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的代理人收费 |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元~3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办案手续费每件200元外,还按争议标的不超过4%的比例分段差额累计加收。 | 陕价费调发〔2001〕109号、陕价行发〔2014〕127号、陕价费发〔2016〕48号 |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部门 | 司法部门 | ||
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