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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澄城县政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委统一部署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在省市司法行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行为,化解行政争议,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进步,为建设绿色活力富裕明朗的新澄城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努力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一)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聚焦“百日攻坚”行动,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制定《澄城县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我县政务服务事项“减时间77.34%、即办事项55.35%、最多跑一次98.78%、网上可办率95.99%、全程网办率73.33%”。二是聚焦行政审批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划转市场监督管理局等8个部门83项事项,划转人员12人。推广“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现服务事项“一窗受理”。推进“全域通办”和“跨省通办”。与大荔县、合阳县实现了“全域通办”,与山东省惠民县、山西省万荣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签署《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联动机制合作框架协议》,推出企业登记跨省通办10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线上“跨省通办”。印发《关于“一枚印章管审批”向镇级延伸实施方案的通知》,确定“一枚印章管审批”事项13项。梳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36项,企业开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小餐饮、小作坊实现“一件事一次办”。精简行政审批报件材料,形成互通共享、畅通快捷的全县行政审批“一张网”,实现线下“一窗受理”、线上“一网通办”。

(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一是全面深化改革。企业开办实现“一表申报、一窗出件”,“互联网+不动产交易办税”平台建成运行,全面推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承诺制”,“互联网+踏勘”、“跨省通办”初见成效。截止目前,企业开办、施工许可、不动产登记、获得水电气等指标办事环节从5-25个压缩至1-13个,办理时间从5-120天压缩至2-65天。是着力法治建设,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制定出台《澄城县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积极推进柔性执法。出台了《澄城县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公职人员行为“十必须十严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聘用35名义务监督员,建立优化营商环境企业“监测点”制度,利用“澄城清风”、纪委监委网站举报信箱等监督平台,广泛收集问题线索,护航营商环境。三是重点指标提质增效。企业开办压缩至1个工作日,比市上要求缩短了1个工作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压缩至65个工作日,比去年缩短了15个工作日。创建的互联网+远程视频勘查“不见面”审批模式在全市推广。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获省政府督查激励。

(三)优化公共服务。一是依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范指导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调配医疗资源全力做好救治工作,依法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及时公开疫情信息,积极开展公民健康教育。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的通知》,累计减少61项证明材料;全力压缩外伤调查报销、参保单位退费等15个经办服务事项时限87个工作日,提速率达40%以上,进一步方便参保群众。三是针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信访高发领域,在县信访局、人力资源大厅设立投诉窗口,向全社会公布投诉举报联系方式,给农民工提供了畅通的投诉举报渠道。截至目前,受理劳动保障监察各类投诉案件26起,结案24起,涉及劳动者80余人,追回劳动者工资120余万元,及时化解了劳资矛盾,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率达到100%,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四是全面落实好稳就业工作。积极培育和搭建各类就业创业平台,不断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全面落实各项就业创业和就业扶贫优惠政策。截止目前,城镇新增就业5636人,完成任务的140.9%;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069人,完成任务的129.31%;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56人,完成任务的101.33%;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9%,低于4.0%的控制目标。

(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一是下达环境监察通知书30余份,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立案查处,共立案50余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50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4家,罚款110.2043万元,有效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二是督促全县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工作,受理查处各类投诉举报46起,结案率100%,有效化解环境信访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加强煤质检测工作,严格落实“采暖季每月、非采暖季每季度”抽检全覆盖要求。同时成立督查工作组,对各基层监管所散煤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将督导结果作为基层目标责任考核重要指标之一。

二、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是贯彻落实《渭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以县政府、政府办名义印发的各类文件,包括涉法性文件、会议纪要、合同、协议等350余件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其中涉法性文件279件、合同、协议67余件,对内容不合法、表述不规范的明确提出了修改意见,保障了文件的合法性、严肃性,并出具了17余份合法性审查意见,经审查,不予出台的5件,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二是提升制度建设质量,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2021年,对以县政府、政府办名义制发的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4份,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制发流程,组织了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2次,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和相关业务部门的意见,有效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依法向市政府和县人大进行备案,现4份文件已经全部制发并及时进行了报备,制定和报备率100%,有效保障了政府“红头文件”的合法性、严肃性。三是强化县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在2021年1月份已经完成了第三届县政府法律顾问换届工作,现全县党政机关各单位共有43家单位已经聘请了法律顾问。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外脑”作用。2021年,政府法律顾问发挥专业优势,参与了县政府与企业签订的重大合同15件,并提出了专业性意见,参与《澄城县招商引资扶持奖励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听证会2次,助力政府解决疑难涉法问题,为县政府依法决策、防范法律风险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行政执法公示方面。我县行政执法单位都能够按照要求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单位办公场所、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头条号、微信小程序等载体公布执法人员信息、办事程序、服务流程等事项,执法公示信息随法律法规立改废及时调整;二是执法事项上网公示;三是执法过程中亮证执法;四是建立健全各类公示制度。

(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具有行政处罚、检查、强制等方面职能的执法部门都能够按照规定配备足够的记录设备,并运用于实际的执法过程中,但存在影像记录存储不规范,归档不及时,音像记录设备的配备、使用和管理责任不明确,相关制度缺失等问题。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多数单位能够按照规定设立专门的法制机构,专职法制员配备到位,工作职责履行到位,同时能积极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

(四)严格落实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情况。一是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方面,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监管,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对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开展勤政廉政教育,建立日常管理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二是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方面,强化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工作的监督,要求部门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建立投诉举报办理制度,加强执法评议考核,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

四、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坚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有机衔接。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平台,建立起“三位一体调委会”,法庭、公安、司法所多方参与,共同参与,整体联动,向群众提供“一站式”调解服务,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开花结果。二是明确简易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机制,简化调解程序。口头调解案件可不制作调解协议书,但必须记录在案,并由双方当事人、调解人员签字,调委会盖章确认。对调解成功,签订调解协议书的案件,教育引导当事人去所在地人民法庭予以司法确认,防止矛盾纠纷反复或进入诉讼程序。三是司法所长兼任镇(办)调委会主任、参与综治维稳,全面负责人民调解、信访等各项维稳工作,实现了信访与人民调解及时有效衔接。四是选聘律师担任村(社区)特邀人民调解员,促进了基层矛盾纠纷迅速有效化解,提升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有力地维护了建党百年期间社会和谐稳定。五是组织开展了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村(社区)两委会换届选举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和迎接建党百年、服务全运盛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多次专项活动。坚持日报告和零报告工作制度,切实将各类矛盾纠纷压制在基层、控制在萌芽、化解在一线。六是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出台了《行政复议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和《行政复议权利义务告知书》,对行政复议文书进行了规范统一,为申请人提供申请书模板。积极发挥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作用,及时录入信息并上报,确保上级及时掌握行政复议动态,坚持能受尽受,坚持“以调为主”“能调尽调”,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主渠道作用,对近三年来18份行政复议案卷重新归档,进行装订、编排目录,实现标准化管理。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形成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的合力。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定期向县人大报告重大行政事项,认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二是加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罪犯交付执行的法律监督,推进刑罚执行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推进认罪认罚从宽、非羁押强制措施、假释适用。推动行政诉讼案件繁简分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二)坚决落实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依据。坚持行政审批阳光透明,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审批项目受理、进展、结果等信息全部公开。定期公开水环境质量、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排放等各类环境监测信息,重点推进食品药品、产品质量、交通运输、物价等方面的执法监管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指南、目录,公开服务网点、服务事项、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和依据、材料清单、投诉渠道等信息。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实行预算公开负面清单管理,按照“非涉密、全公开”的原则,除涉密信息外,所有财政安排的资金都要实行公开。全县政务公开透明度达到新的水平,政务活动更为开放,公众参与和监督显著增强,政府工作的效率与能力明显提升。

六、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内容。4月份,全县政法系统听取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5月份,制定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各部门掀起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热潮。二是组织召开依法治县各类会议。4月份组织召开了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学习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审议通过并印发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工作要点》,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三是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并作为考核的一项指标。制定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建设工作制度,推进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12月份,县委书记高成文、县长张旭分别开展点评法治建设工作。四是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倒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5月26日向全县各部门征求《澄城县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县工作任务分工责任清单》意见,7月5日,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澄城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努力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的实施方案》,7月9日,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向全县印发了方案。8月17日,印发《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主题宣传活动的方案》《关于开展法治政府督察活动的通知》,8月26日-27日前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应急管理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调研督查活动。五是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素养,紧抓关键少数,制定了《澄城县2021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常态化进行。4月份,全县政法系统听取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7月份,对全县重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

七、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2021年我县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法治意识还需加强,部分党员干部对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还未完全形成。二是一些部门法制机构力量较为薄弱,难以适应日趋复杂化的法制工作需要,与新形势下法治建设目标任务不相适应。三是普法宣传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普法形式千篇一律,创新不足。原因:一是思想上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二是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参差不齐;三是法律专业性人才紧缺,缺乏专业法律素养和法律知识。

八、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开创新时代法治澄城建设新局面,为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继续奋斗。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健全完善工作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分工实施、分级负责、全面参与”的体制机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进一步细化、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机制,尤其是建立健全督促机制,健全依法办事的责任机制和用人机制,提升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协调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和依法办事能力,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生态、卫生和社会事务,能够依法妥善处理各类社会矛盾。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和调整以及“网上办”“马上办”“就近办”“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等工作;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部门权力再“瘦身”、审批流程再优化、市场门槛再降低,提升企业开办、建筑许可、用水用电、登记财产、获得信贷等方面的便利度,用更好营商环境培育更多市场主体;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处理程序,拓宽受理渠道,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调解有机结合,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三)健全和完善行政制度体系。加强对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逢文必审”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确保行政管理源头合法。指导各镇(办)、各部门和有关单位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督促履行报备程序,并加强“程序审”“实质审”和“规范审”,重点关注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红线问题,努力提升文件审核质效。全面清理现行有效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及政策措施类文件,提出失效、废止、拟修改以及继续有效的文件目录清单,依法适时向社会公布。

(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水平。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促指导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和政府完善配套制度建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司法行政机关在法律服务监管领域带头落实“三项制度”。聚焦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加大执法案卷评查力度,重点加大对食品药品、公共安全、环境污染、医疗卫生、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升执法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五)强化组织保障制度体系。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和措施,落实好督查考核任务,强化督查考核力度,有效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政府各项工作的能力,确保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