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便捷出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经过为期3个月的通车试运行,通行秩序良好,未发生大的交通事故,经报请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同意, 现决定对G242国道安里段庄至冯原长宁段限制速度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G242国道安里段庄至冯原长宁段,双向四个车道最高限速值由60公里/小时调整为70公里/小时。
本通告自2025年3月20日起施行。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驾驶,文明出行,确保道路畅通、安全。
澄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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