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澄城县2026年度道地药材加工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根据渭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渭农发〔2026〕116号)文件精神及要求,为确保我县中药材产地加工基地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现将公开遴选项目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项目主要围绕我县道地中药材产地加工基地建设中的采收、净选、切制、干燥、分级、保鲜、包装及仓储等设施建设,配套现代化加工装备,提升产地趁鲜加工能力。
二、支持环节
产地加工基地建设项目主要支持50亩以上中药材生产加工基地建设或升级改造。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道地药材完善现代化加工配套,加强采收、净选、切制、干燥、分级、保鲜、包装及仓储等关键环节的基础设施建设。
三、资格要求
1.县域内以道地中药材加工、经营为主,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基础,年加工黄芩等特色优势中药材1000吨以上,年实现产值20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2.实施主体有强烈建设需求、积极主动性较高、且具备自筹配套资金能力等。
3.实施主体近年来生产加工、经营效益持续稳定,具有良好的联农带农示范作用,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示范带动能力。
4.实施主体具有合法合规经营资质,信誉度好,无不良诚信记录。
5.实施主体建设内容不得与其他相关项目叠加享受。
四、补助方式
资金补助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建设内容,由农业农村部门在核实任务完成后,会同财政部门兑付补助资金。
五、遴选程序
按照“自愿申报—组织评审—确定主体—公开公示”的程序,由实施主体自愿报名,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评审,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在相关平台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2026年度道地药材加工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
六、报名须知
凡符合条件有意申报的主体,对照资格要求,提出申请,由所在镇(街)初审推荐,在申报期内携带推荐表、营业执照、土地流转资料、实施主体承诺书(承诺本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无叠加享受)及其他与项目相关的资质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县设施农业发展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地址:澄城县东九路澄城农技大院办公楼二楼
联系人:张玲侠
联系电话:0913—6720664 13892585000
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20日
附件:澄城县2026年度道地药材加工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申报推荐表.pdf
澄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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